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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日 星期六

新書推薦-「法律,不只是法律:行為與社會事實在法律判決時的角色(2版)」書評

 

新書推薦-「法律,不只是法律:行為與社會事實在法律判決時的角色(2版)」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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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一個殺人犯,遇上不同的法官,會有怎樣的結局?

死刑?無期徒刑?或是十年以上的徒刑?

別懷疑,以上三種,都有可能,這就是法律!



  法律不是律師看守的堡壘,以遙不可及、晦澀難懂的條文,將市井小民擋在門外。



  法官必須先釐清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的爭議,才能運用法條做出判決。



  如果缺少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只單用法條來判罪,就會產生所謂的「恐龍法官」。



  因此,錯綜複雜的法律問題並牽涉具有爭議的事實,需要尋求專業意見。此類案件,法律判決者通常會向各領域如行為、社會、生物醫學或自然科學專家詢問意見解決糾紛。



  本書以簡單易懂的方式一一介紹法律判決中可告知和應告知的行為和社會知識及其可能造成的誤用。總共11個案例,集中探討校園藥物使用、墮胎、死刑等重大的法律判決。藉由這些案例,就能了解到事實對於一件案子的成敗,會有多大的影響力,讓判決能夠更符合人性,貼近真實。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彼德‧W‧英格利許 博士(Peter W. English, phD)




  英格利許博士目前在亞利桑那大學心理學系進行訪問並任皮瑪社區大學兼任教授。英格利許博士已發表並持續研究關於心理學、公共政策、和法學中諸如陪審團法律適用指南的理解等多項專題。同時也持續發表認知心理學相關議題如視野內注意力的分佈等。英格利許博士並擔任期刊《心理學、公共政策和法律》(Psychology, Public Policy, and Law)編輯助理,並為美國心理學會、美國心理學暨法律協會和美國心理協會會員。



布魯斯‧D‧塞爾斯 博士、法博士(Bruce D. Sales, phD, JD)



  塞爾斯博士是亞利桑納大學心理學、社會學、精神病學暨法學教授,同時也是該校心理學、政策和法律研究計畫的領導人。塞爾斯教授是期刊《法律和人類行為》(Law and Human Behavior)以及《心理學、公共政策和法律》(Psychology, Public Policy, and Law)首位編者,美國心理學會、美國心理協會成員,並獲選為美國法律協會會員。曾獲得美國心理學會卓越公眾事業專業貢獻獎,美國心理學暨法律協會心理學和法律卓越貢獻獎;以及作為法證心理學成為學術科目的創始人,榮獲紐約市立大學榮譽科學博士學位。



譯者簡介



龐元媛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碩士班畢業,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輔仁大學翻譯學研究所聯合筆譯專業考試及格,現為專業譯者。譯作有:《別當政治門外漢》、《美國第一探長的最後正義》。



 

目錄




致謝

推薦序法律,不只是法律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篇法律決策過程的確會用到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

第二章事實知識在法律決策過程中相當重要

案例:運動校隊強制禁藥篩檢

第三章事實知識的多重來源

案例:墮胎



第二篇為何要使用行為事實知識與社會事實知識?

第四章尋找並評估法律的基本事實假設

案例:兒童證人的可受引發聯想

第五章提供司法事實知識以制訂司法目標

案例:身心障礙人士之工作環境

第六章協助解決事實爭議

案例:商標侵權

第七章協助解決有關違憲與否的事實爭議

案例:公立男子學校拒絕女學生申請入學

第八章提供事實知識、教育知識支援法律判決

案例:目擊證人指認



第三篇使用行為事實知識與社會事實知識的相關問題

第九章法律不願意參考相關事實知識

案例:了解陪審團指示

第十章相關事實知識不存在

案例:制止警察非法行為

第十一章法庭上提交的事實知識與訴訟主題無關

案例:死刑的歧視效應

第十二章事實研究的侷限

案例:遴選陪審員






 

序




  本書是短篇故事集,不過並非出自美國文壇大師之手,而是現代美國法律專家的傑作,有些故事就來自於美國最高法院法官。這些故事不只是主角個人的事,裡面的議題跟每個人都切身相關。除了第五章的案例之外,書中每個故事都是真實法院判例。其中很多案子都是美國媒體討論的焦點,大部分都是地方上的案件,比方說你居住的某州、某城市、某區有人請校委會排解糾紛,一路上告到州法院、聯邦法院,最後由美國最高法院裁奪地方上的糾紛。



  本書要證明法律並非律師看守的堡壘,以遙不可及、晦澀難懂的法條,將升斗小民擋在門外。法律其實是一個動態的論壇,法條影響著兩人之間或是兩個團體間的紛爭,法官必須先釐清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的爭議,才能運用法條做出判決(也就是故事的結尾)。的確,每個故事都在示範法律如何運用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這些故事不是大眾文學,故事的內容與教訓不容忽視,因為這些都與我們的基本生活息息相關。用法律可以接受的行為規範,看看我們的行為會產生哪些後果。這些故事不是小說,是與你我切身相關的大事,不過這些故事還有一個功能,就是讓我們知道立法機關可以依據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做決策。要了解法官如何行使職權,必須先知道他們如何辨別、分析、使用、誤用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甚至有時候該用卻不用。



  讀者可能會覺得奇怪,法官有各式各樣的規則(比方說法律)可以運用,為何還要考量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答案很簡單,因為法律條文就是遊戲規則,可以決定到底要不要考量這些事實以及如何考量這些事實。不過規則並不是故事內容,事實才是。故事雖然常會出現紛爭,但是最後總要結束,法官的判決就是故事的結尾。



  在大多數的案件當中,兩造(法院訴訟當事人或是請求立法機關、政府機關調解的各利益團體)的說法往往差異頗大,雖然他們陳述的是同一件事情。法官的責任就是釐清哪些說法是事實,哪些說法只是當事人的揣測。要說「我知道事件的真相」很容易,可是你是否有充足的資訊能證明你說的話?還是你說的只是你個人的意見、直覺、猜測,與事實有所出入,所以根本就不算事實?



  證明事實的過程很複雜,因為很多人都會說自己知道事實。大部分的人不會自己修車、修水管、修家電,因為我們不夠了解。法官也面臨類似的問題。複雜的議題往往牽涉到許多互相矛盾的事實,只有專家才懂,所以法官需要了解事實,也經常需要請教行為科學、社會科學、生物醫學、物理科學等領域專家,才能裁決紛爭。



  不過法官如何使用專家提供的事實知識,往往很難預料。光是有人提供事實知識,並不代表法官就會了解事實,也不代表法官就會妥善運用事實知識做出判決。的確,從本書的故事就能看出法官在判決當中如何使用、濫用或是不理會事實知識。故事裡也有一些例子是法官需要的事實沒人知道,或者只是部分證明。書中一共選錄了十一個故事,每個故事都有一個重要課題。這些故事證明了法官在審判過程中,的確會採用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同時也探討法官為何採用某些事實知識,以及採用或想要採用事實知識會產生哪些問題。



  本書的每一章探討一個故事,涵蓋的議題非常廣泛,如高中運動校隊強制實施禁藥篩檢、墮胎、謀殺以及幼稚園兒童指控老師性侵害等等。讀者也許不喜歡某些故事的結局,覺得不符合讀者心中的公平與正義的觀念。不過還是要請讀者敞開心胸,閱讀故事的時候,不要只想著自己認不認同某個判決或是某條法律,也要思考你為何會有這些想法,法官又是如何做出判決?舉例來說,你覺得事實知識對於判決有多重要?你覺得法院(律師通常將主審法官稱為「法院」)會不會參考某些你不知道的事實?法院是不是沒有考量到其他重要的事實知識?事實知識會不會不完整?法官採用的是不是正確的事實?事實有沒有影響判決結果?事實有沒有經過「調整」,迎合先入為主的判決?事實有沒有科學根據?是不是專家意見?如果有新的事實出現,未來的判決會不會與現在不同?



  在閱讀故事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些背景知識。讀者最好先思考一下法律是什麼,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又是什麼,還有兩者的關連。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二

新書推薦-「圖解著作權法(2版)」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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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能夠輕易理解著作權法的相關理論

  ◎用簡潔的說明方式能快速的記憶重點

  ◎以圖表方式來加深記憶




  著作權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每天看書報、聽音樂、上網瀏覽下載資源等例行活動,就是在接觸他人的著作;而平日所拍的照片、日記等等,讓您也成為一位作家。當完成這些作品的那一刻起,就是著作權法中的著作人(俗稱作家),同時授予著作權(精準的說是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這權利不但內容豐富多樣,而且大多數會跟隨您一輩子後,還能再延續50年,也就是說,它會存在比您更久,一定成為您身後遺產的一部分。



  本書將著作權法中的重要概念,或易誤解之處,以一頁文、一頁圖的方式,依序說明概念,用一般人可以接受的通順文字,說明最精華的著作權法概念。如此一來,當遇到著作權的問題時,就可以輕鬆釐清問題點所在,可保障自身權利,也可免於侵害他人權利。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曾勝珍


  

  現職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中國大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台灣評鑑協會科技大學&台灣評鑑協會技術學院評鑑委員

  臺中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

  台中市地政士公會顧問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美國賓州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研究員

  

  經歷

  行政院經建會法規小組副研究員

  神達電腦機構總管理處法務專員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教育部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委員

  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訪視活動委員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專書著作

  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專書)

  論我國經濟間諜法立法之必要性-以美國法制為中心(專書)

  論網路著作權之侵害(專書)

  智慧財產權論叢——第一輯(專書)

  營業秘密法(專書)

  智慧財產權論叢——第貳輯(專書)

  財經法研究的新軌跡(專書)

  論網路著作權之侵害(專書)(修訂再版)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科技時代新思維(專書)

  圖解著作權法(專書)

  智慧財產權法新觀點(專書)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著作權之抄襲與侵害(專書)

  圖解專利法(專書)

  學術期刊論文超過100篇

  

黃鋒榮

  

  現職

  懋鋒會計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逢甲大學商學院博士學程(會計及租稅組)博士生

  

  學歷

  臺中師專

  東海大學經濟系

  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嶺東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

  國小教師

  中臺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嶺東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臺灣省政府建設廳科員、股長、秘書

  臺灣省政府秘書、科長、專門委員

  科技部(原國科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專門委員

  


 

目錄




第一章著作權法的基本概念

1-1著作權法的世界觀

1-2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

1-3著作權制度

1-4著作的積極條件與消極條件(一)

1-5著作的積極條件與消極條件(二)

1-6著作權的主體與客體

1-7著作權法的主管機關

1-8外國人的著作權

1-9不得為著作權之內容

1-10孤兒著作



第二章著作權法的用語

2-1「版權」與「著作權」

2-2「著作」與「著作物」

2-3「著作人」與「著作權人」

2-4「公眾權」與「公眾授權」

2-5CC授權條款

2-6「公開發表」與「公開發行」

2-7「著作權」與「著作鄰接權」



第三章著作的類型

3-1語文著作

3-2音樂著作

3-3戲劇、舞蹈著作

3-4美術著作

3-5攝影著作

3-6圖形著作

3-7視聽著作

3-8錄音著作

3-9建築著作

3-10電腦程式著作

3-11衍生著作

3-12編輯著作

3-13表演著作



第四章著作權之歸屬

4-1獨立著作與共同著作

4-2結合著作

4-3共同著作的權利歸屬

4-4僱傭關係所完成著作的權利歸屬

4-5出資關係所完成著作的權利歸屬

4-6僱傭或出資關係的區分

4-7「影子作家」與「捉刀代筆」所完成著作的權利歸屬

4-8參加徵選、競賽所完成著作的權利歸屬

4-9接受經費補助所完成著作的權利歸屬

4-10採訪所完成著作的權利歸屬

4-11假著作的權利歸屬



第五章著作人格權

5-1著作人格權的內容

5-2公開發表權

5-3姓名表示權

5-4同一性保持權

5-5公務員的著作人格權

5-6著作人格權不得轉讓

5-7約定不行使著作人格權的效果

5-8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間調和

5-9著作人格權合理使用的抗辯

5-10著作人格權的繼承問題



第六章著作財產權的種類

6-1重製權

6-2公開口述權

6-3公開播送權

6-4公開上映權

6-5公開演出權

6-6公開傳輸權

6-7改作權

6-8散布權

6-9出租權

6-10公開展示權

6-11編輯權

6-12製版權



第七章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行使與消滅

7-1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的長短

7-2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的計算

7-3著作財產權的移轉

7-4著作財產權的部分讓與

7-5著作財產權的授權利用

7-6著作財產權設定質權

7-7出版權

7-8著作財產權的消滅

7-9製版權與出版權的消滅



第八章著作權的合理使用

8-1為何要有合理使用與強制或法定授權的規定

8-2為教育及學術研究目的的合理使用

8-3圖書館的合理使用

8-4政府機關的合理使用

8-5媒體機構的合理使用

8-6公益及藝文活動的合理使用

8-7美術著作、建築著作與電腦程式著作的合理用

8-8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所有人的著作使用權利

8-9一般的合理使用

8-10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

8-11音樂著作的錄音強制授權

8-12法定授權



第九章保障著作權的救濟方法

9-1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9-2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

9-3著作人格權受侵害時的救濟方法

9-4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受侵害時的救濟方法

9-5什麼情況算是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9-6查扣及沒入

9-7著作權禁止平行輸入



第十章網路環境中著作權法的保護

10-1美國電子千禧著作權法

10-2權利管理電子資訊

10-3防盜拷措施

10-4避風港條款

10-5網路服務提供者的基本保護責任

10-6連線服務提供者免責之特別要件

10-7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與搜尋服務提供者免責之特別要件

10-8快速存取服務提供者及搜尋服務提供者免責之特別要件



第十一章科技時代中著作權法新議題

11-1網路公司公司之戰

11-2網路著作權管理

11-3點對點傳輸概念

11-4P2P檔案分享與散布權

11-5P2P著作權爭訟

11-6著作權的間接侵害責任

11-7未來展望

11-8201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Kirtsaeng案

11-9著作權集體管理






 

序




序



研究論文到圖解叢書的企圖




  寫學術論文的挑戰性與成就感,僅能與少數對拙作議題有興趣的小眾分享,相對地,因受限於市場與一般性讀者的接受度,包括我的親人或好友們,總是提出疑惑:不能寫比較淺顯好理解的書嗎?



  當五南編輯靜芬與振煌向我邀書——出版圖解智財系列叢書時,也是用這個論點和我溝通,希望我以執教技職體系多年的經歷,向學子們或社會人士推廣保護智慧財產權,同時也是維護自身權益的觀念,而起點則是著作權法;說實話,出版論文專書我有把握,但要寫一般性、淺顯易懂的概念推廣法律觀點,又要配合插圖及表列式的說明,我覺得這是我至今的出書經驗中最困難的挑戰。

   

  2009年從嶺東財法所畢業的黃鋒榮先生是我的高徒,早年已取得國立中山大學企管所的碩士學位及高考資格的他,碩士論文主題即是著作權法,這本書由我們共同執筆,有賴他蒐集資料並撰寫初稿,為師我才沒有打退堂鼓,可以說能有機會指導這麼優秀的學生,是教學一大樂事,畢業後並繼續投稿著作權法相關議題等學術論文,出版前夕,他甫通過會計師考試,更是可喜可賀之事。此外,財金所珈如及財法所祥維協助本書校稿,祥維更以設計專業提供書中圖稿的寶貴建議,這本書呈現師生情誼的美好紀念。

     

  我的好朋友們在我進行這本書時對我鼓勵甚多,首先謝謝簡雅莉小姐對我在交通及生活上的協助,尤其是疏導我情緒的部分;林迪芬小姐幫我讀第一頁初稿,十分認真的做筆記,而且隨時督促我全書進度;一樣感謝我摯愛的家人,並向恩師陳文吟老師與郭振恭老師行弟子禮,勝珍會繼續在智財與科法領域積極努力。






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新書推薦-「法院的故事:凝聚司法記憶與情感的精彩故事[軟精裝]」書評

 

新書推薦-「法院的故事:凝聚司法記憶與情感的精彩故事[軟精裝]」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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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司法周刊曾登載之「法院的故事」系列文章,及新邀各篇法院介紹專文,期藉由各法院發展之軌跡紀錄,凝聚司法人共同記憶與情感,讓司法文化得以呈現累積。





2014年10月26日 星期日

新書推薦-「商業管理與法律─個案探討」書評

 

新書推薦-「商業管理與法律─個案探討」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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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涉及事業經營之相關法規,相當繁瑣。它絕對不能侷限於商事法規(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本書作者經過精挑細選,而選出40個與事業經營有相關之個案,作為一位從事業經營者應加以認識之相關法規。



  本書以事業經營之內部事務與法律及事業經營之對外事務與法律兩大主軸來寫作。其中事業經營之內部事務涉及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民法、勞動基準法、刑法等。另事業經營之對外事務涉及公司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民法、票據法、刑法、強制執行法等。可知本書所涉及的層面相當廣泛。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國義




  嘉義縣布袋鎮人



  現職: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系專任副教授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德國奧格斯堡大學法學博士



  專長領域:



  民法

  商事法

  金融法



  著作:



  1. 民法概要──案例式(新學林出版)

  2. 商事法案例式──公司法編/票據法編(新學林出版)

  3. 票據法──案例式(新學林出版)

  4. 保險法──案例式(新學林出版)

  5. 公司法──案例式(新學林出版)

  6. 海商法──案例式(新學林出版)

  7. 金融法──案例式(新學林出版)

  8. 金融法(全華圖書出版)

  9. 基礎金融法──個案探討(翠柏林出版)

  10. 新金融法──個案探討(翠柏林出版)

  11. 法律與生活(五南圖書出版)

  12. 好父母必修法律學分──個案探討(新學林出版)

  13. 夫妻必修法律學分──個案探討(新學林出版)

  14. 商業管理與法律──個案探討(新學林出版)

  15. 基礎稅務法規──案例式(新文京出版)





 

目錄




第一編  商業經營之內部事務與法律 001

Chapter 1 股東應以何等型態籌組公司、公司設立之效力及公司內部人之產生 002

Chapter 2 何者為公司負責人及何者有權對外代表公司為法律行為 013

Chapter 3 何者有資格擔任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及經理人有何等職責 019

Chapter 4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召集股東會 029

Chapter 5 依公司法之規定公司之董事、監察人對公司有何義務與責任 041

Chapter 6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使股票上市及股票下市 053

Chapter 7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對於短線交易及內線交易應有的認識 061

Chapter 8 公司以公司財產向保險公司投保產險應有之認識(一) 077

Chapter 9 公司以公司財產向保險公司投保產險應有之認識(二) 089

Chapter 10 公司對於產品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以分散危險 105

Chapter 11 公司與員工間僱傭契約之法律關係 117

Chapter 12 公司僱用勞工對勞工有關加班費及特別休假之計算 125

Chapter 13 公司僱用勞工有關平均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之計算 137

Chapter 14 公司僱用勞工於執行職務時發生職業災害公司應如何補償 153

Chapter 15 公司將其承包工程再行外包(轉包)外包商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公司是否負責 163

Chapter 16 公司內部人員觸犯詐欺、侵占及背信罪應受何等處罰 167

Chapter 17 公司僱人研發某種商品如何尋求營業秘密法之保護 175



第二編  商業經營之對外事務與法律 187

Chapter 18 公司對外得為之法律行為 188

Chapter 19 公司與他人簽訂買賣契約,其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為何 203

Chapter 20 公司出售與他人,其應負何等義務與責任 213

Chapter 21 公司所製造商品致第三人受損,其應如何負責 225

Chapter 22 公司與他人簽訂契約,其於何等情況下可主張解除契約 229

Chapter 23 公司與他人簽訂契約,其於何等情況下可主張終止契約 239

Chapter 24 公司以郵購買賣方式出售商品,其應如何合法從事郵購買賣 249

Chapter 25 公司以多層次傳銷方式行銷商品,其應如何合法從事多層次傳銷 255

Chapter 26 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商品,其應如何合法從事分期付款之買賣 267

Chapter 27 公司以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廣告或標示行為,其應如何負責 273

Chapter 28 公司向他人消費借貸,其利息之利率如何計算 285

Chapter 29 公司對外的債權應於何等期間內請求返還(一)──一般時效 291

Chapter 30 公司對外的債權應於何等期間內請求返還(二)──短期時效 303

Chapter 31 公司簽發支票應記載哪些事項,又公司如何簽發支票 307

Chapter 32 公司內部人何者有權代理公司簽發支票 319

Chapter 33 公司簽發支票其對票據行為之特性應有的認識 331

Chapter 34 公司如何簽發記載「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又公司簽發支票何以要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343

Chapter 35 公司如何簽發一張平行線支票,又公司簽發「平行線支票」之目的何在 353

Chapter 36 公司簽發支票給他人,其支票上的權利何時發生時效消滅 361

Chapter 37 公司遺失支票如何救濟,而最後能取得票款 371

Chapter 38 公司以本票支付款項,其票上應記載哪些事項?又其票上的權利何時發生時效消滅 387

Chapter 39 公司接受他人之本票,屆期未清償,如何聲請強制執行 399

Chapter 40 公司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應如何進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 407









 

序




自序



  作者早在西元2000年8月完成民法概要-案例式乙書後,就有個心願,即要以同樣案例式的方式來寫出一本有關「商業管理與法律」的書。以供商管學科之學生或通識教育所用。歷經十多年的歲月,以個人歷年所寫的講義,將它集結付印成本書。



   作者在此要說明兩個問題,第一問題,即何以要寫這一本書?第二問題,即何以要用這種案例式來寫這本書?關於第一問題,作者自德國學成返國後一直在非法律 學系任教、非法律學系中,尤其是商管科中之法律課程,總無法排除商事法一科,但有一問題一直困擾著(相信同任教於商事法之先進前輩有相同的困擾),即商事 法中包括公司法、票據法、海商法、保險法等四法,其法條總數近1,000條。但學校排定商事法的節數,每週不超過三節,任教者要在每週三小時時間內教完上 述四大法,即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如何去選擇上課內容,成為一大挑戰,作者乃根據商管學科學生畢業後如要經營商業,其應認識的40個主題,而設計如此 的授課內容,以供商管學科學生在校研讀商事法一科之內容。關於第二問題,作者何以選用案例式方式來寫這本書?根據作者個人多年任教於非法律系學科之教學經 驗,發現如使用傳統的教科書,而不舉例的教學法,將無法引起商管學科學生學習商事法的興趣。作者為改善此一現象,乃大膽嘗試改用案例式教學法,也因而得到 上課學生不少迴響與認同。作者乃就民、商法規之規定去設計一個主題,配合法規,而將主題所延伸之問題逐漸開展,將整個法律規定完整討論,其最終目的,乃在 於使學習者學得如何運用法律規定。並暸解法律的界線在哪裡。



  本書就商業經營分成下列兩個面向為內容:



  第一篇  商業經營之內部事務與法律



  於此篇之章節中,主要討論公司行號之內部組織與法律。公司與受僱人員間之法律關係、何者為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之權利及義務及公司內部人員之行為規範、公司如何將公司財產投保財產保險等等。



  第二篇  商業經營之對外事務與法律



  於此篇之章節中,主要討論公司行號對外可能發生的法律關係,例如:公司與他人簽訂買賣契約,其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公司與他人簽訂買賣契約,其為出賣人,則應負何等責任、公司如何簽發支票,以給付款項等等。



   商業管理與法律之層面相當複雜,每人所切入的角度亦不同,作者以個人所學,列舉40個案例,以作為從事商業行為者參考之用。又以本書的量,如教授商事法 之前輩先進以本書作為教科書,以一學期三學分的時間,可能無法將本書全部授完。因此作者建議,授課先進可以以個人偏重重點加以選擇為授課內容。



  本書能順利付梓,應感謝我的助理張耕樸同學,他辛苦的打字及校對;另外必須感謝我的內人童惠玲老師,她全心照顧二位子女,讓作者得以安心寫作。另也感謝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全力配合與協助。



  以案例來設計並探討法律問題,原本有其困難之處,且此方式乃作者嘗試使用,疏漏之處尚屬難免,有待時日加以訂正,並尚祈前輩先進不吝予以指定。



作者:陳國義

2014年7月15日

於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系研究室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