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新書推薦-「侵權行為法(三版)」書評

 

新書推薦-「侵權行為法(三版)」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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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長久以來,無論在學理之研究或實務之處理,侵權行為責任一向為損害賠償法的核心問題之一。本書之論述,乃以各種侵權行為類型之成立要件、體系之架構統一為中心,分析侵權行為法相關之基本概念。期盼讀者於有條理的研讀各種侵權行為類型之成立要件及法律效果後,得以對侵權行為重要課題建立完整之體系概念。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姚志明


  

  【現職】中原大學法學院教授

  中華民國工程法律學會理事長

  考試院法規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高雄市都市計畫更新及爭議審議委員會委員

  高雄市醫師公會法律顧問

  

  【經歷】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法律學系系主任、教授

  國立高雄大學EMLBA執行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考試院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

  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

  高雄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學歷】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碩士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著作】德漢漢德法律辭典(主編)

  債務不履行-不完全給付之研究

  侵權行為法研究(一)

  誠信原則與附隨義務之研究

  債務不履行之研究(一)-給付不能、給付遲延與拒絕給付

  證券交易法導讀

  民事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

  契約法總論

  工程法律基礎理論與判決研究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理論與案例研究

  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  





 

目錄




三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侵權行為之基本概念/1

 第一節 侵權行為法之意義/1

 第二節 侵權行為法之起源/2

 第三節 侵權行為制度之功能/3

 第四節 民法侵權行為之體系/4

  第一項 侵權行為乃為法定之債/4

  第二項  侵權行為之架構/5

 第五節 特殊侵權行為法─民法以外之侵權行為規範/9

  第一項  智慧財產法/9

  第二項  其他特殊侵權行為法:公路法等/12



第二章 一般侵權行為/15

 第一節 一般侵權行為成立要件之類型化/15

 第二節 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之成立要件/19

  第一項 構成要件該當性/19

  第二項  違法性/73

  第三項  歸 責/88

 第三節 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後段之成立要件/104

  第一項 構成要件該當性/105

  第二項 違法性/117

  第三項 歸 責/118

 第四節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行為/119

  第一項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侵權行為之意義/119

  第二項 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121

  第三項 實務上保護他人法律之判決/128



第三章 特殊侵權行為/135

 第一節 特殊侵權行為之類型/135

  第一項 主體特殊之侵權行為/135

  第二項 推定過失之侵權行為/136

  第三項 危險責任之侵權行為/138

 第二節 特殊侵權行為之成立/139

  第一項 共同侵權行為/139

  第二項 公務員侵權行為責任/172

  第三項 法定代理人侵權行為責任/180

  第四項 僱用人侵權行為責任/204

  第五項 定作人侵權行為責任/254

  第六項 動物占有人侵權行為責任/262

  第七項 工作物所有人侵權行為責任/276

  第八項 商品製造人侵權行為責任/287

  第九項 動力車輛駕駛人侵權行為責任/305

  第十項 一般危險侵權行為責任/311



第四章 侵權行為之法律效果/321

 第一節 導 言/321

  第一項 侵權行為為發生損害賠償原因之一/321

  第二項 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至第一百九十八條為損害賠償效果之特別規定/321

  第三項 特殊救濟方法:侵害排除請求權及侵害預防請求權/323

  第四項 損害賠償之當事人/323

 第二節 損害賠償之範圍及方法/333

  第一項 損害賠償範圍之限制-責任範圍因果關係/333

  第二項 財產之損害/334

  第三項 非財產之損害賠償──慰撫金/380

 第三節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之特性/398

  第一項 消滅時效期間之特性/398

  第二項 消滅時效完成之特性/400



第五章 結 語/407










 




修訂三版序



  侵權行為乃為實務上常見之法律爭議,也是法律學子研習民法之重要課題。本書此次修訂之首要宗旨與修訂二版相同,均希望能幫助學子更有體系及效率研讀侵權行為法之相關內容。此次修訂之重點乃在於利益概念之釐清(尤其是純粹經濟上損失)、因果關係及僱用人執行職務等部分。



  這個暑季一如過去幾年,每天趕著整理資料、撰寫相關資料,連同不久前已印刷出版之「無因管理與不當得利」一書外,一共完成一本新書出版及三本書的修訂工作。作者每天忙碌整理書籍之相關工作,已無多餘體力顧及家庭之瑣事,工作接近尾聲,暑假也結束了。幸得愛妻如羚的體諒,擔當起家裡一切大小事,並構思書籍之封面設計,不計辛勞對家庭的付出,於此再度表達謝意,每次著作之完成,都是對愛妻所有辛勞之回報與感謝。




姚志明

於高雄家中書房

2014年9月28日

 

自序



  經過半年來之修補手中之稿件,終將「侵權行為法」一書完稿。希望此書之出版,能使高雄大學法學院修讀民法債編總論的學生免去部分作共筆之苦。



  望著手中之稿件及窗外之高大校景,時間過得很快,筆者與債法相伴之時光已度過二十寒暑了。近十八年前,筆者於大四時,研讀 恩師 邱聰智教授剛初版之民法債編通則一書,與同窗陳宏仁兄及方健民兄討論課業之情景雖彷彿昨日,然大學之歲月早已遠離了。 恩師集合法理學及債法學之淵博學識於一身,豐富及完整之實務歷練,更為國內罕見。然而, 恩師溫文儒雅之風範,處處展現博學而有禮之典範,依然始終如一。筆者慶幸在 恩師之指引及教誨下,得以持續不斷進入債法之世界,窺探債法之奧妙及專研相關之學理。自德國返國工作之近十年來,因為有了 恩師的培育及指導,筆者方有機會在教學研究外,拓展視野及增長見聞。雖然筆者駑鈍, 恩師亦不吝給予筆者磨練之機會,時時提攜及導引治學之方向。尤其這幾年,筆者在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擔任行政職務, 恩師榮膺考試委員,雖然推動考試業務改革工作繁忙,其仍不忘時時關懷系上之發展並大力協助,使得系上之活動得以順利推展,於公於私, 恩師對筆者之情,終身沒齒難忘。 恩師 林秀雄教授長年專研身分法之研究,而其為人亦如同其專長一樣,重視親情倫理,為人和藹可親,對於晚輩之提攜及關懷始終如一。萬分感謝 恩師過去之歲月中,對於筆者之釋疑解惑。 恩師縱使於這兩年擔任政治大法學院院長公務繁忙之時,對於筆者之鼓舞與協助亦不曾間斷,筆者於此再表心中無限之感激。



  時間過的很快,來到高雄大學服務,轉眼已三年多了。這些日子來,承蒙 郭師振恭教授在為人處世之教誨,使筆者學了很多人生的道理,也開啟了學術領域以外之另一個視野。在 郭師振恭教授之身上,筆者看到一位學理及實務之法學造詣深厚之學者,亦看到一位言教及身教同時具備的老師,並見到一位能待人謙卑有理、時時為人著想之長者。在高雄大學的這些日子裡, 郭師對待筆者如生、如友,循循善誘之情,畢生感激難忘。今年正逢 郭師六十歲華誕,僅以本書 恭賀、祝福及祈求 郭師身體健康,萬事如意,並能綿延不斷的以 其豐富之學養在法學教育上,繼續嘉惠高雄大學法學院之學子。



  本書之能如期出版,筆者要感謝高雄大學法律系碩士班研究生楊貞瑾同學、張振維同學及張琬萍同學之協助校稿。因為有了三位勤奮好學及溫雅知禮之賢學隸之有效率校稿,方能節省筆者審閱稿件之時間。



  愛妻如羚從與筆者結婚以來,與筆者共同度過許多艱困之時光。這些年來為了一對子女,更是付出所有之精神與心力,實為備極辛苦。此外,且協助校稿及負責版面之構思,亦為促進本書如期出版之最大推手,於此特別表達感激之意。




姚志明

於高雄大學

200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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